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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导向防撞垫缓冲防撞设施的设置原则
可导向防撞垫缓冲防撞设施的设置原则
缓冲设施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:
1、未进行安全处理的位于公路计算净区宽度内的路侧护栏,其上游端部应设置防撞垫或防撞端头;
2、高速公路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分流端、匝道分流端等应设置可导向防撞垫,隧道入口段洞口等位置未进行安全处理时宜设置可导向防撞垫;
3、孤立的上跨高速公路跨线桥中墩端部宜设置可导向防撞垫;
4、收费站导流岛端部可采用非导向防撞垫;
5、高速公路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特殊形式的危险障碍物,不能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有效安全防护时,应设置可导向防撞垫或非导向防撞垫;
6、防撞垫的平面布设应与公路线形相一致,设置于主线分流端、匝道出口或收费站导流岛前端时,防撞垫的轴线宜与防撞垫两侧公路路线交角的中心线相重叠,并与所在位置的其他公路交通设施相协调。
防撞端头、防撞垫的防护等级,应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选取。
1、因运行速度、交通量等因索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,应结合实际防护需求提高防撞端头、防撞垫的防护等级;
2、设计速度为60km/h的公路上游端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防撞端头。
【本文标签】: 可导向防撞垫